在臺灣拿到的學生簽證,通常效期只有半年。效期過期之前,應該及早申請居留證,也就是俗稱的延長簽證。波昂有延簽需求者非常多,旺季時等兩、三個月是常態;完成延簽程序後,居留證撥發的手續也要四至六週,若在這期間舊簽證到期或有離開德國之必要,就會非常麻煩。因此預約時間最好在簽證到期前三至四個月。學生居留期限一般而言一次可以申請到一至兩年,期滿未畢業,則又需要再延長居留期限。居留證的形式有兩種,一種是貼紙式,另一種是卡片式。目前波昂外事局原則上是發給卡片式居留證

延長簽證的先決條件是必須已經入籍(請參「入籍」章節),如此才能確定哪個行政區的外事局(Ausländeramt)對妳/你的申請案有管轄權。波昂市的外事局位於Oxfordstraße 19,可搭乘地鐵61、62、66、67在Stadthaus站下車後步行前往。與任何其他手續一樣,辦理延長簽證必須事先電話或線上預約;亦可現場預約,入口左轉到未預約等候區,抽號碼牌後等待叫號,表明來意即可預約時段。亦有同學曾有忘記居留期限將至,外事局主動寄信並約好日期,要求該學生當天攜帶必要文件前往辦理;但也請不要太依賴外事局主動發現,要是他們沒有發現事情可就糟糕了。

如果預約到的時間實在太晚,可能會出現舊簽證到期、新簽證又還沒發下來的空窗期。簽證官在審查時理論上會確認有無這種狀況,但若認為有風險,也可主動告知。這時候簽證官會收費開立臨時證明(Fiktionsbescheinigung),只要憑此證明以及已過期的居留證件/簽證,就可以暫時合法待在德國。

辦理完所有程序後,等待時間約為四至六週。一旦居留證製作完成,簽證官會再次寫信約時間要求前往領取。另外設有所謂的電子居留證(elektronischer Aufenthaltstitel (eAT)),凡有申請到新的居留證都會收到電子居留證的開通信。開通須透過手機應用程式,功能為可在網路上身分驗證(類似臺灣的自然人憑證)。但驗證手續小麻煩,原則上也不太會用到,因此不開通也沒關係,信件保存好即可。

<aside> 💡 當原有的簽證條件因開始新學程而有變更(如申請上並註冊大學、或碩士畢業繼續攻讀博士學位),則居留名義(Aufenthaltstitel)會產生變動。此時即便舊簽證尚未過期,也應盡速預約辦理新的居留許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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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要文件

每一種簽證需要準備的文件都不同。在成功預約後,簽證官會依據預約時所提供的資訊寄送確認信,並列出必要文件。以2019年學生延長簽證為例,可能會被要求以下文件:

信件要求的內容可能不會全部使用到,請以信件內容為準;但若行有餘力,還是可以先準備好以備不時之需。